關鍵詞:溫州醫療糾紛律師,溫州醫療事故,律師,鑒定
1、不專業的你以為尸檢就是明確醫方是否存有過錯,殊不知尸檢僅在于明確死因,不對醫方是否存有過錯進行鑒定。況且尸檢屬于“雙刃劍”,個別案例的尸檢報告往往給醫方逃脫責任提供了幫助。事實上,沒有尸檢報告,同樣可以通過鑒定來明確醫方是否需要承擔侵權責任。
2、不專業的你以為申請鑒定只需遞交申請書,即可等待專家鑒定結論,殊不知鑒定程序需要患方分析病歷材料、找出醫方過錯、書寫陳訴書,專家不會以陳訴書未提及的內容進行鑒定。
3、不專業的你以為書寫陳述書就是書寫診療過程,又或者類似于信訪材料,甚至是“發發牢騷”,殊不知陳述書是一份專業性極強的“醫學告狀書”,專家僅憑陳訴書載明的理由進行鑒定。陳訴書須建立在分析病歷材料的基礎之上,應當切中要害,以醫學專業知識與醫學法律法規為依據,有效找出醫方過錯,而不是夸夸其談。
4、不專業的你以為選定專家鑒定組成員時的抓鬮程序相對公正,殊不知專家人員與醫方的利害關系(例:上下級單位),未提出回避申請,導致與醫方具有利害關系的專家進入鑒定組,造成鑒定結論不公平。
5、不專業的你在鑒定會上不知如何回答鑒定專家的問題,以致鑒定專家認為患方邏輯混亂,不能準確陳訴理由,最終形成不利的鑒定結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