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學是門科學,尚有許多醫學知識不被人類所發現與掌握。所以,當發生醫療糾紛時,需通過鑒定明確醫方存在的責任程度。不能簡單認為,只要醫方存在過錯,便應當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。
醫療事故中醫療過錯行為責任程度分為四種:
(1) 完全責任,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醫療過錯行為造成。
(2) 主要責任,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錯行為造成,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。
(3) 次要責任,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,醫療過錯行為起次要作用。
(4) 輕微責任,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,醫療過錯行為起輕微作用。
醫療機構負全部責任的,應承擔全部損失的100%;負主要責任的,應承擔全部損失的60%-90%;負次要責任的,應承擔全部損失的10%-40%;負輕微責任的,應承擔全部損失的10%。
構成傷殘的醫療事故等級分為以下幾種:
(1) 一級乙等醫療事故(一級傷殘)
(2) 二級甲等醫療事故(二級傷殘)
(3) 二級乙等醫療事故(三級傷殘)
(4) 二級丙等醫療事故(四級傷殘)
(5) 二級丁等醫療事故(五級傷殘)
(6) 三級甲等醫療事故(六級傷殘)
(7) 三級乙等醫療事故(七級傷殘)
(8) 三級丙等醫療事故(八級傷殘)
(9) 三級丁等醫療事故(九級傷殘)
(10) 三級戊等醫療事故(十級傷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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