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鍵詞:溫州醫療糾紛律師、醫療事故、子宮、超聲檢查
2021年11月份,陳女士在溫州某體檢中心做了體檢,在做B超時,特別提醒醫生,自己做過癌癥手術,詳細說明了子宮被切除了。然而,當她收到《健康體檢報告》后,驚呆了。關于子宮的部分是這樣描述的,“子宮呈前位,大小形態正常,輪廓清晰,內膜回聲均勻,肌層回聲均勻”。而根據2021年5月29日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出具的《超聲檢查報告單》上,寫的是“子宮未探及”,即不存在子宮。事后,涉事體檢中心已多次道歉并愿退費及補償,目前雙方就此爭議尚未和解。溫州醫療糾紛律師認為,雖然體檢中心的“體檢”系“診療行為”,其出具的報告單有誤,存在一定的過錯,但該過錯并未造成患者相關人身損害,不應承擔過高的賠償責任。